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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的我喜欢在自己写的字后面落上沙鸥的名字,现在很少写字了,我叫自己星夜。很多时候在念书,很少时间去上网,常常会变得不喜言笑,和曾经的好朋友们通话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,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,如日出日落日复一日地继续着。
对我曾经的生活,我却一个字也说不上来,它在我生命之书上烙下了深刻的痕迹,日日夜夜在我的血管里奔流,宛如是寂寞在唱歌。
而歌声是那么残忍,破裂而华美,如同凌寒的梅花傲气的凋零和惨烈的飘逝。我总是会想起十五岁时我常常走进的那个梦境:
一望无际的草原上,从地平线处一位姑娘骑着蒙古骏马朝我驰骋而来,她头扎红丝巾,身穿绿衣,挥动着手里的马鞭,离我越来越近,骏马慢慢地停了下来,微风吹拂着姑娘奇长的头发,在蓝天白云的映村下,她是多么美丽啊!不一会儿,她跳下马,走在草原上,风依旧呼呼地吹,她裙裾飞扬,丝带飘舞,丹红的唇微微张启,宛如仙女下凡,而浓浓的眉毛又分明流露出巾帼女英雄的气概。
我拿起手中的笛子,婉转悠扬的笛声便飘向了远方,她听到后便笑着朝我走来……
现实中的女孩叫丽,有着像梦中的姑娘一样奇长的头发,浓浓的眉毛和明星般火红的唇。
丽是第一个走进我生命的女人,也是第一个给我许诺天长地久的女人,回忆和丽在一起那段短暂的日子,忘不了她的长发,她的红唇,她的浓眉……
再见到丽已是高中的时候,她正挽着一个明显要比她小好几岁的男孩子,她朝我无表情地笑,依旧是红唇,只是一米多的长发剪掉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头短短的碎发,在夏日的阳光下,那么黑亮。我的心不禁一颤,认识我的那一刻,丽一定不会想到,她这头长发,不是因我而留,却要因我而剪。
我现在一直埋怨自己过去心胸之狭小,为什么容不下丽的长发。那时我竟莫名地讨厌丽的长发,不希望丽成为我的女人之后,和我走在大街上时会因为一头奇长的黑发吸引住所有男人的目光。
忘不了那天丽哀求我的目光,她苦苦地哀求我,想留住她那头奇长的发,而我的态度是那样的坚决,(现在想来,又是那么残忍)我无情地离她而去,任她在风中如枯枝般摇曳,呻吟……
再见到剪着薄薄的碎发的女孩是胡岚,高中坐我前排的同学。
明亮的眸子,好看的碎发,总是令人陶醉。一张青春自信的脸流露出的却满是忧虑,这是胡岚给我的最初感受,也正是这样的感受,我一步步地认识着胡岚,从感性到理性。
很喜欢26这个号,因为它维系了我对胡岚太多的感情:记得给胡岚写第一封信是在十月二十六日,和胡岚在高中的最后一次通话是在两年后的六月二十六日。
认识并和胡岚相处在一起的二十个月,她给我一种独特的感觉,用我的话来说,就是她有着明亮眸子,好看的碎发,令人陶醉的脸庞和自信果断的处世品质。她对我说,她是哲学上的乐观者,生活中的悲观者,而我,向来只是在得志时才给自己想她的权利,而且,我和她的关系太微妙了,我们甚至在高三做了将近一年的陌生人。
高考后送别她那天,她说:“忘了我”。我索要理由,我不同意她的说法,说是她如此平凡不值得我爱,说是其实我并不了解她,说是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对她作的好与坏对与错的评价都是错的,说是忘了她,一年的时间够了。而我,分明已经许定了要等她,十年也不在乎。
去年六月,高考前夕,我收到胡岚从贵州寄过来的信,夹着相片,相片中的胡岚依旧是明亮眸子,醉人的笑,昔日的短碎发,已长得披上了肩膀。我看过信后别无选择地难过,因为我知道,这头秀发,一定不是为我而留。
打开胡岚的信,我想起曾经看过的这样的故事:故事的女主人公守在男主人公的楼下 ,等他一整夜,而男主人公是一位边缘的少年,他不敢下去,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他。天快亮时女主人公一瘸一拐的离开,因为站了一整夜,脚已经麻了,女主人公走时抬头对着少年的窗户,她说:“天亮的时候请你打开窗户,对我说晚安。因为我要走了,我真的要走了。”
多好的话啊,“天亮的时候请你打开窗户,对我说晚安。因为我要走了,我真的要走了”,我回想起念大一的时候,周末和室友在网吧通宵,天亮的时候回来睡觉,也笑着互道晚安。
我想,如果哪一天我看到胡岚剪掉了她披肩的长发,我便对她微笑,像丽那样。尽管我知道,胡岚的秀发不是为我而留,也不是为我而剪。
合上胡岚的信,我真的开始微笑,对周围所有人微笑。看着我的微笑混着梦中的笛声飘向高空。可是,突然一下,我那微笑飘到半空后又开始往下降。
因为没有翅膀,无法飞行,对所有人的微笑,最终还是掉下来,砸在我一个人身上。
一阵风吹过后,我在地上拾起我的微笑,我在难过时微笑。
[shaou26 2007年1月8日于长沙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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