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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求租合租] 长沙雨花区韶山南路佳园星城(女大对面)佳园星城租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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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7-1 11:28:4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合    租    协    议      书
甲方:
乙方:
   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甲方将佳园星城10栋109室中的一卧室租给乙方居住,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租赁期间,乙方应遵循以下制度:
1、乙方不得接待一切外来人员,如需接待,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入内。
2、乙方不得单方面将租房转租给第三方。
3、乙方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甲方卧室。
4、乙方按时缴清各项费用。
5、乙方在租房内,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,否则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。
二、乙方所缴费用及说明
1、房屋租金  200元/月
2、水电费    与甲方平摊(注:乙方若使用空调,则每月需另交150元电费。)
3、网线费    若乙方使用屋内宽带上网,则需每月交纳50元的网线费,若乙方不使用,则本条不生效。
4、押金     300元
    各项费用共计  元,乙方须在月初交齐,水电费暂定为100元每月,月底多退少补。押金在双方解除协议后退还。
三、房屋租赁期自2008年  月  日开始,租期以季度计算,乙方逾期支付应交租金,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付租金的2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乙方如拖欠租金达10天以上,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。
四、其他相关说明
1、甲乙双方在租房内讲究卫生,并节约使用各项资源。
2、未经允许,甲乙双方均不得使用对方物品,不得进入对方卧室。
3、甲乙双方欲解除协议,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。
4、乙方如有违约行为,甲方有权要求立即解除合租协议,各项费用不退。
    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签字:
身份证号:
乙方签字:
身份证号:
签字日期:
(注:男女不限,本人喜欢清净,朋友经常来打扰的,不考虑!由于这两天看房和咨询的人多,本人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到这个上面,请大家看清楚,如果确实合适了,再来电看房!)

房间面积130平方米,价格:200元/月,设施:床、空调、电话、电扇、阳台、桌子、宽带网、卫生间、窗帘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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