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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部要求对重大黑社会头目实行异地关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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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11-24 11:32:5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胡一丁23日通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时说,随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,一大批黑恶势力团伙被摧毁,今年3月至10月,全国监狱新收押黑恶势力罪犯887名。

  “各级监狱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采取有力措施,全力做好对黑恶势力罪犯的收押、管理和教育等工作。”胡一丁说。

 司法部下发了《关于收押黑恶势力罪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“对同一黑恶势力团伙的罪犯,不得在同一监狱关押;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,应当实行跨省(区、市)异地关押。”

  “截至目前,已对黑龙江、陕西和安徽省收押的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涉黑案件的9名主犯进行了跨省易地关押。”胡一丁介绍,下一步,司法部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,近期将对北京、上海、湖北和四川等地新收押的30余名符合规定的黑恶势力罪犯进行跨省异地关押。

  与此同时,各级监狱机关还注意深挖犯罪线索,在罪犯中广泛开展深挖余罪和坦白检举活动。截至目前,全国监狱共收到罪犯坦白检举的狱内外有价值犯罪线索1477条,有力地配合了其他政法机关的打黑除恶工作。

对,这个应该学学美国,如果是同省,有关系的就容易办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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